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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65365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6-02-05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248365365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援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发展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网络,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

4.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和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6.宣传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对外友好合作交流。

7. 协助政府开展台湾事务服务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和民间人士的交流合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负责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市红十字会内设2个职能处室(科级建制)。综合部(内挂事业发展部)、赈济救灾部。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重要讲话精神、励精图治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江苏省红十字会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进一步开拓创新、强化建设,努力把全市红十字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高质量编制“十三五”规划。各级红十字会要以“四个全面”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为遵循。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各级红十字会突出重点,立足实际,着力补齐短板,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编制出切合当地实际、可行度高的“十三五”规划。

2.积极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辖市(区)红十字会要根据《248365365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各级要采购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按照省红十字会要求重点打造一支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抓好专业培训和演练,建立规范的配套管理制度,推动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

3.高质量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新增普及群众性救护知识人数5.5万人,初级救护员培训人数5000人。要加大应急救护培训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协调公安、安监、旅游、交通等部门在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急救护培训师参加省会和总会的培训,组织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开展授课比赛。推动辖市红十字会建设一支师资队伍和一个培训基地。

4.扎实推进博爱救助项目。围绕“博爱镇江”品牌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化人道救助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积极稳妥开展募捐筹资工作,努力增强救助实力。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建立并扩容捐赠人数据库,做好捐赠服务工作。继续实施红十字博爱系列项目,争取申报立项3-5个省红会支持的“红十字博爱系列项目”。大力推进“博爱送万家”活动,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组织好各种形式的助困、助学、助老、助残活动。协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实施“小天使”和“天使阳光”项目。市本级继续实施好火灾家庭人道救助、白血病儿童救助、中考助学、沙文清医疗救助项目的同时,年内争取新增2个救助项目。

5.扎实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50例宣传,挖掘典型事例,精心制作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宣传片。各地要继续加强与血站的合作,积极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开展宣传和采样工作,力争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700人份。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措施,切实加强再动员服务工作,提高再动员反应速度和成功率,有效降低反悔率、流失率。要经常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开展宣传活动。

6.积极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召开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组织遗体器官捐献者公祭活动,完善发挥好遗体器官捐献者网上纪念馆的作用。重视“生命永恒”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力争各地登记人数有明显上升,落实对志愿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推进“博爱园”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中来。加强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两项工作同步推进,共同发展。培育扩大青年同伴教育主持人队伍,举办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15期以上,推进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

7.强化红十字文化的传播。进一步落实省红会与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合作,创新传播手段,拓宽传播覆盖面,不断巩固扩大新闻宣传阵地和红十字新闻工作志愿者队伍。市级红十字微信、微博平台上线。举办一期红十字宣传队伍业务培训班。组织青年公益领袖培训活动,在青少年中普及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积极开展红十字理论与实践研究,各地至少要向《红十字》季刊投稿1篇。继续做好《中国红十字报》、《博爱》、《江苏红十字报》的征订工作。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月”活动,在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鲜明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扩大红十字会影响。

8.推进信息平台和服务载体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提高信息管理系统的普及使用水平,逐步完善财务、捐赠、项目等信息公开公示平台。同时,要积极争取省红十字会的扶持,建设一批重要载体。比如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生命体验馆等,市本级继续抓好社区爱心驿站、应急救护示范点。

9.努力推进公开透明的社会诚信工作。严格遵守党纪、行政规章和国家法律,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健全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分配的公示、跟踪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审计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每年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和权威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市红十字会网站建立捐赠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10.着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和改进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充分发挥理事的应有作用。大力推进辖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按照“六有”标准,巩固好现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扎实推进红十字会向下延伸。充分发挥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作用,参与灾害应急救援、开展义诊服务等活动。落实好会员、志愿者、注册志愿者等数据库建设和管理。

11.着力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针对青少年特点,广泛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建设,发挥好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以人道传播、健康促进、志愿服务为核心,引导青少年参与红十字事业。继续开展好“手拉手爱心一元捐”活动。联合团市委继续抓好驻镇高校“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活动。

12.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各级红十字会都要建立一批素质较强、活动经常的红十字志愿者队伍,重视各类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走上项目化、制度化、专业化、精品化的路子。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继续抓好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表彰。市本级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培训师资志愿服务队、“生命永恒”志愿服务队要抓好人员的扩募和培训,重视培养志愿服务骨干,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范围、内容和效果。

四、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镇财预[20161号)填列。

(一)收入预算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234.95万元,均为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234.95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22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1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用于开展红十字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退休人员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预算:149.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5万元。

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单位改善民生项目支出包括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普及应急救护培训和人道救助经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10.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的一部分、物业费、维修费等费用。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由外办根据政府确定的2016年因公出国计划统一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单独编制;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费0元(因已实行车改,未保留公务用车)。


表一:2016年度248365365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收入项目

金额

功能分类

经济分类

功能科目

金额

支出用途

金额

一、预算资金

234.95

一、(2081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

220.85

一、基本支出

149.95

二、非税资金

 

   2081601)行政运行

135.85

二、项目支出

85.00

三、转移性收入

 

   2081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5.00

三、政府专项(本级发展)支出

 

 

 

二、(22102)住房保障支出

14.1

 

 

 

 

   2210201)住房公积金

9.69

 

 

 

 

2210202)提租补贴

4.41

 

 

 

 

 

 

 

 

 

 

 

 

 

 

 

 

 

 

 

 

 

 

 

 

 

 

 

 

 

 

 

 

 

 

 

 

 

 

 

 

 

 

 

 

 

 

 

 

 

 

 

 

 

 

 

 

 

 

 

 

 

 

收入总计

234.95

支出总计

234.95

支出总计

234.95


表二:2016年248365365“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1.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6

3、公务用车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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