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248365365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48365365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48365365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248365365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2. 开展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援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 发展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网络,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
4.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 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和表彰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6. 宣传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对外友好合作交流。
7. 协助政府开展台湾事务服务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和民间人士的交流合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负责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含编制及人员现状)
市红十字会内设2个职能处室(科级建制)。综合部(内挂事业发展部)、赈济救灾部。截止2015年末,单位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退休人数2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一是积极组织高校开展“博爱青春”项目。与团市委联合下发《2015年“博爱青春”暑期志愿关于支持高校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确定10个项目为支持项目,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开展的“血相连,爱相髓”项目荣获江苏省高校红十字会“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十佳项目,来自江苏大学财经学院的崔楚韵和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张敏被评为优秀志愿者。组织了市“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项目总结展示会,3个项目获市优秀项目奖,18名同学被评为市红十字优秀志愿者,江苏大学获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参加2015年全国红十字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活动。全市荣获6个最佳组织一等奖、7个最佳组织二等奖、6个最佳组织三等奖。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创建市第二达标示范校暨省第四批红十字示范校活动。6所学校获得“镇江市红十字达标示范学校”称号,5所学校获得“第四批江苏省红十字示范学校”称号。四是开展“爱心一元捐”活动。丹阳市红会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爱心一元捐”活动,活动得到68所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共募集爱心捐款11万余元,资助贫困学生196名、大病学生39名。五是组织高校开展其他活动。组织江大报送3件作品参加红总会T恤设计大赛;组织高校开展世界“爱眼日”活动,免费发放由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珍视明眼药水8000支。
2.志愿服务工作有声有色。一是召开二届二次志愿者代表大会。4月11日,召开召开二届二次志愿者代表大会,会议总结回顾了2014年志愿服务工作,对2015年志愿服务工作进行部署,表彰了优秀红十字志愿者45名、优秀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5个、优秀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8个。二是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新增注册志愿者235名,新成立红十字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三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培育志愿服务品牌意识,先后选送近50多名志愿者骨干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8000余人次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间3万余小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助老、助残、助困、助学等志愿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团队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2个,投入经费5万余元。支持金山公益团队实施博爱手工坊项目,失独老人通过每周集中活动,既学会了技能又充实了业余生活;组织社会儿女等3支志愿服务团队,参加总会《关于实施第五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计划》的项目申报;“博爱周”组织志愿到志愿服务基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着力关注民生,扎实开展救灾救助工作。
2015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款物265.535万元。
(1)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修订了《248365365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版)。依据预案和实际需要,投入6.43万元购置50顶救灾帐蓬的储备。
(2)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为尼泊尔境内和我国西藏地震灾区募集善款5200元,已全部汇缴省红会。6月26日至6月29日,我市遭遇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主要集中在句容、丹徒等地。依据《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和省红十字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应急救灾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苏红传发〔2015〕12号),及时做好灾情收集、统计、核对等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了灾情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将省红会下拔价值6.1万元的救灾物资200只家庭救助包发放到受灾群众手里。
(3)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全市共发放人道救助款物374.41万元。一是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全市发放救助金近76.76万元、物资价值49.1万余元,救助近3159户贫困户。二是积极实施“红十字博爱”项目。全市获得省红会资助款28万元。市红会实施的“博爱助学——为中考学子垫块砖”项目,共有35名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子获得博爱中考助学资助。丹阳市红会实施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人道救助项目”,为77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进行了免费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扬中市红会实施的“红十字爱心家园”项目,在省红会资助8万元基础上自筹资金10.9万元,建立1个“爱心家园”基地、开设“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圆梦助学”活动、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丹徒区红会实施的“关爱老党员暖心行动”项目,救助了9个乡镇128名贫困建国初期老党员。三是开展博爱助老、助学、助困、助医等活动。全市发放救助款物220.55万元。市本级火灾家庭人道救助、白血病儿童救助、沙文清医疗救助、博爱中考助学、乐乐助学、“爱心一元捐”等项目受到市民和贫困学生的好评。句容市、丹阳市、扬中市均开展“爱心一元捐”救助活动。丹徒区开展博爱助学活动,资助55名品学兼优的特困中小学生。
4.保护生命健康,扎实推进救护培训工作。
全市红会系统完成“百万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救护员培训5780人,完成率115.6%,普及性培训58454人,完成率106.28%。其中,市本级完成“百万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救护员培训1125人完成率187.5%,普及性培训7865人,完成率157.3%,实施有偿救护培训281人。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项目任务。
(1)认真组织和选派人员参加救护师资培训班。选派了29名师资参加省红会举办的救护师资复训班;选拔了24名志愿者参加了省红会举办的救护师资培训班。定期组织培训师志愿服务队开展经验交流、授课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2) 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高危行业、特殊人群,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伤害事故中自救互救能力。全市按相关通知积极推进“急救知识进校园”活动。全市有70%的中、小学校教师参加了救护培训,取得了初级救护员证; 6月份专门组织救护师资在中、小学校中巡回开展卫生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宣讲,2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培训。与江苏科技大学共同并组织了7期初级救护员培训,408名教职员工和大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和操作实践考核,取得红十字“初级救护员证”,2015年大一新生全员接受了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二是面向重点人群,扎实推动急救培训进社区、进机关、进高危行业,提高社区干部群众、党政机关公务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急救能力。发放应急救护教材到社区,将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到西津古渡社区每季度组织1次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的应急救护培训,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5.实施生命工程,扎实推动无偿捐献工作。
(1)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全市共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544人份,开展再动员204人、采集高分辨44份,安排捐献前后体检22人次、实现捐献7人。再动员、高分辨、体检回复时间全省最短。有1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获得中华骨髓库五星级志愿者称号。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首次与团市委合作开展 “团”聚爱心“红”扬真情微信公益宣传活动。活动在MY0511、镇江发布、智慧镇江、金山网、政务小灵通、各辖市(区)共青团官方微信、各驻镇高校官方微信予以同步转载,全市共有27067人参与互动。活动结束后我会又联合团市委开展了镇江造血干细胞捐献微信公益活动爱心大使见面会。在镇江知名的0511网站《镇江凡人志》栏目,将我市第44例捐献者陶鑫的工作、生活、捐献的情景直观地向网友宣传。全年13次组织捐献者深入社区、街头、高校、大型活动现场开展宣传活动。制作PPT课件走进高校开展宣讲。共计发放宣传资料达5000份。制作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片开展宣传。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血样采集活动。3月29日,与团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点燃生命的希望——2015年镇江青年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行动”中吸引了87名爱心市民加入中华骨髓库。组织捐献志愿者先后走进大港街道、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中央大街、2015年镇江半程马拉松活动现场开展采样活动。
(2)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有新突破。2015年新增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35名,实现遗体捐献10例,器官捐献5例。组织了遗体器官捐献公祭活动,开通了镇江市遗体器官捐献网上纪念馆。建立生命永恒志愿者骨干队伍,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对捐献者典型事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相关人员到兄弟市开展遗体器官“纪念林”建设前期调研。组织省红十字会、省卫计委在我市召开的器官捐献宣传推进会。
(3)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工作。各级红会利用各种大型活动,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册。市红十字会被市政府表彰为“2013-2014年度无偿献血促进奖”。
(4)积极组织防艾宣传工作。组织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驻镇高校开展了15期预防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活动。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围绕“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活动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6.创新宣传手段,努力开展人道博爱传播。
(1)结合大型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5.8世界红十字日,市红会联合京江晚报开展红十字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幸运奖100名,通过知识竞赛,提高市民对红十字知识的知晓率和红十字工作的参与度。全市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多份,展出宣传展板100余块。“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积极参加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分发《安全救护手册》和红十字知识等宣传资料近1000份,现场为市民讲解、操作演示了成人心肺复苏术,创伤止血、包扎等现场急救的步骤和方法,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参与,副省长许津荣、省民政厅领导现场参与了培训。5月12日,镇江市红会在市三中举行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6月16日,市红十字会在城市客厅广场积极参加由镇江市安委会组织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9月12日世界急救日,在梦溪广场举办了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数百名市民参与互动活动。
(2)创新形式,传播红十字文化。镇江市红会首次通过微信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利用金山网、镇江论坛、镇江网友之家等我市知名网站开展宣传。
(3)重视“两报一刊”的宣传作用。2015年,市红会征订《博爱》杂志25份、《中国红十字报》190份、《江苏红十字报》140份,全市“两报一刊”的覆盖量较往年有所增加。镇江市、句容市红会分别获得2015年中国红十字总会报刊宣传先进集体三等奖。句容市红会获省红会报刊宣传一等奖,镇江市红会获二等奖,丹阳市、扬中市丹徒区红会获三等奖。
(4)重视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全市红会系统在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上刊登稿件950余篇。镇江市红会获全省红会2015年网站信息报道先进单位二等奖。在江苏省第四届“博爱杯”红十字好新闻评选中,我市获得文字类二等奖一篇、报刊文字图片类三等奖一篇、报刊文字图片类优秀奖2篇、广播电视网络类二等奖一篇。
第二部分 248365365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48365365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33.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1.7万元,增加2.24%。主要原因是今年省红十字拨款账套并入决算报表,以及人员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3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8.9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9.11万元,增长了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年度调资、住房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3.8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存款利息收入、上级部门的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58万元,增长4.9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250.73万元,主要为省红会拨专项资金结转和其他资金非项目结余。
(二)支出总计533.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和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36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38.07万元,主要为省红会拨专项资金结转和其他资金非项目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28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1万元,占88.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85万元,占11.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29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6万元,占46.29%;项目支出158.67万元,占53.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8.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1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的薪酬、年底结转结余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9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64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在职人员调资、住房补贴的增加支出。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社会保障和事业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95万元,支出决算12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开支资金。
2. 社会保障和事业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拨款增加。
3. 社会保障和事业支出(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付2014年与2015年骨髓库专项经费的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5.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提租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64万元,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在职人员调资、住房补贴的增加支出。市红十字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在职人员调资、住房补贴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2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与2014年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工作人员安排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67%;与2014年相比,下降35.5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33%。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350%,主要为接待红十字会调研检查工作,共接待3批次,24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工作人员安排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70.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车使用。与上年相比,下降35.5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过路过桥、维修保险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要求,依据实际发生列支。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50%,主要为接待省红十字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248365365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51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057%,主要原因是召开相关会议依据实际发生列支。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232人次。主要为召开年终工作会议、志愿者大会、器官捐献推进会、博爱青春项目展示会。
248365365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90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23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2个,组织培训1315人次,主要为培训百万救护培训、新闻写作人员培训班、红十字生命志愿者培训报告会、造血干细胞采样工作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20万元,比2014年增加7.36万元,增长57.3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维持正常运作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6年车改后,局机关保留车辆0。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称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