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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红十字志愿服务
时间:2013-12-13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志愿服务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是践行人道理念的重要途径,“无志愿服务,无红十字运动”。

志愿服务最早是亨利?杜南在《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提出的一个想法,即“建立救济团体,以便由热心忠诚的和完全胜任的志愿者们来照料战争中的伤兵”。1863,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首次决定将志愿人员“置于军队指挥部管辖之下”,并享有同军队医务人员一样的待遇。第12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大会通过了“志愿工作政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90年来,红十字志愿者已从10万人发展到1亿人,庞大的红十字志愿者网络支持着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发展。
截至2012年底,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总数达225.1,志愿服务队7千余支,服务基地超过1万个,志愿服务涉及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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