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白血病少年儿童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传递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经研究,决定设立248365365小天使基金配套救助项目---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金。
一、救助范围
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丹徒区、镇江市南山联合社区)户籍(不含暂住证),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的0-14周岁的少年儿童白血病患者。
2014年1月1日后确诊为白血病的少年儿童。
二、救助标准
1、经有血液病诊疗资质的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确诊证明,并已住院治疗的可提出救助申请。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实行申报审核制,救助标准:6000-10000元/人。具体金额根据患病程度、家庭困难程度等确定。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救助: ⑴患者在市红十字会受理之日前(含)已经死亡, ⑵违规使用救助金, ⑶隐瞒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者,⑷弄虚作假,虚报病情。
三、经费来源
经费主要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和社会募集资金组成。鼓励爱心企事单位、团体、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各种形式向本项目捐赠。本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四、救助程序
救助对象在病情确诊并住院治疗后12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区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红十字会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1)患者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城乡低保证》或当地政府规定的低保边缘户家庭证明;(3)有血液病诊疗资质的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白血病诊断证明,住院凭证和相关病史材料。
各区红十字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救助对象的身份、疾病诊断证明、家庭贫困证明等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后,报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市红十字会接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情况,市红十字会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管委会于10个工作内研究审批后,及时拨发指定救助对象账户。
附件:《市红十字会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申请表》
项目联系电话:85017507
附件:
市红十字会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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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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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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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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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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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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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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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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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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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类别 |
对 象 |
□低保证 □低保边缘户 □特困户 |
家庭情况 |
姓 名 |
称 谓 |
身 份 证 号 码 |
工 作 单 位 |
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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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资 助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镇、街道
红十字会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区红十字会
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市红十字会
审批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3份,镇(街道)、区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存1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或家属到市红十字会或区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或者到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csscba.com/)下载。
248365365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救助对象或直系亲属(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患病情况、家庭经济情况、治疗情况及已经开支医疗费用情况);
2、低保、低收入证原件、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户证明;
3、有血液病诊疗资质的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并盖医院公章;
4、患者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市红十字会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