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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捐物
 

248365365平时主要接收生产、经销单位的批量捐赠。捐赠的物品必须(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相关标准,进口物资还须符合国家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规定;(2)捐赠物品均应在保质期内(指预计受捐者收到日期);(3)捐赠者对所捐赠的物资具有法定的处置权;(4)如发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相关问题,由捐赠者承担善后处理及相关责任。

在突发重大灾害时期的物资捐赠要按照下列要求:1)必须符合灾区所需;(2)因受灾地区交通限制以及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灾害的不同需求,捐赠者可委托248365365、受灾地区(或相邻地区)红十字会紧急采购灾区急需物资,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3)对于灾区确需、又具备运送可能性的物资捐赠,须由248365365征得当地红十字会需求确认并与捐赠者签订定向捐赠协议后,接收捐赠物资并予以发运。

平时零星捐赠物资,原则上在确定受捐对象后,再组织定向物资的募捐、接收和交接,或者与其所在的社区、乡镇红十字会联系询问相关事宜。

如有意捐赠物资,请致电0511-85017507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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