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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受灾家庭可申请人道救助
时间:2014-11-27 作者:崔骏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火灾受灾家庭可申请人道救助

昨首批发放近7万元,11户家庭接受救助

1124日,镇江市第一次以“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的名义,向市区11户火灾家庭发放了总计6.95万元的救助金。这意味着,往后包括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南山联合社区范围内的常住户籍家庭,如果遭遇火灾且符合该项目设定要求,可在完成申请程序后按照相应标准领取300010000元不等的救助金。

  “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得到了江苏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的1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加上248365365的人道救助金和社会募集资金,项目首批募集总资金已达20余万元。为给予更多火灾受灾家庭救急性的一次性人道救助,该项目设定了三个档次的救助金发放标准:因突发性火灾造成亡人的家庭,或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成员深度烧伤,引起功能障碍的,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900010000元救助金;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及特困家庭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等)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60008000元救助金;其他家庭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巨大,基本生活不能维持,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30006000元救助金。此外,根据捐赠及救助需求,还将给予发放适当救灾救助物资。

经公安消防部门核灾后,符合本项目救助范围和对象的,即可申请本项目救助。遭遇火灾的居民在申请救助时,需填写《市红十字会火灾家庭救助申请表》,经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其中,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伤10人以上的,受灾30户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其余受灾家庭,由所属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审核完毕后,由所在社区(村)和区红十字会审核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市红十字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即告知受理情况,项目管委会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后,及时下发救助金和救助物资。为确保顺利完成申请,居民还需提供各类证件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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