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项目 > 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 > 申请须知
248365365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
时间:2014-11-27 作者: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248365365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就越普及,火灾的危险性、次数、损失就越大。俗话说:火灾猛于虎,火过人才空。当一个家庭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时,本项目给予救急性的一次性人道救助,以缓解受灾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困难,抚慰受灾者的心灵与精神。

   一、救助范围

镇江市区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南山联合社区)突发火灾灾害的常住户籍家庭。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1、因突发性火灾造成亡人的家庭,或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成员深度烧伤,引起功能障碍的,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900010000元救助金;

2、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及特困家庭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等)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6000-8000元救助金。

   3、其它家庭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巨大,基本生活不能维持,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30006000元救助金;

4、根据捐赠及救助需求,给予发放适当救灾救助物资。

三、救助资金来源

火灾家庭人道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省红十字会专项救助金和社会募集资金组成。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各种形式向本项目捐赠。本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四、申请救助程序

   经公安消防部门核灾后,符合本项目救助范围和对象的,即可申请本项目救助。遭遇火灾的居民在申请救助时,1填写《市红十字会火灾家庭救助申请表》(一式3份);2、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其中,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伤10人以上的,受灾30户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其余受灾家庭,由所属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3、所在社区(村)和区红十字会审核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等。4市红十字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即告知受理情况,项目管委会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后,及时下发救助金和救助物资。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居民户籍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突发性事件现场勘查资料、事故责任证明及财产损失等证明。如受灾者为低保对象或低收入户,需提供城乡低保对象证件复印件或民政部门低收入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证明等3《248365365火灾家庭救助申请表》;4、受灾影像资料

项目联系电话:0511-85017507

C:\fakepath\248365365火灾家庭人道救助申请表.doc

 备注:1、此表一式4份,消防部门、市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社区()各存1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到市红十字会或区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或者到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csscba.com/下载。

 

您是第 个访问者
版权所有:248365365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81号  邮编:212003  
技术支持:南大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0205253号-1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