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365365火灾家庭人道救助项目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就越普及,火灾的危险性、次数、损失就越大。俗话说:火灾猛于虎,火过人才空。当一个家庭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时,本项目给予救急性的一次性人道救助,以缓解受灾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困难,抚慰受灾者的心灵与精神。
一、救助范围
镇江市区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南山联合社区)突发火灾灾害的常住户籍家庭。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1、因突发性火灾造成亡人的家庭,或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成员深度烧伤,引起功能障碍的,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9000-10000元救助金;
2、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及特困家庭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等)损失较大,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6000-8000元救助金。
3、其它家庭因突发性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住房、生活设施)损失巨大,基本生活不能维持,根据具体损失情况,每户一次性给予3000-6000元救助金;
4、根据捐赠及救助需求,给予发放适当救灾救助物资。
三、救助资金来源
火灾家庭人道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省红十字会专项救助金和社会募集资金组成。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各种形式向本项目捐赠。本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四、申请救助程序
经公安消防部门核灾后,符合本项目救助范围和对象的,即可申请本项目救助。遭遇火灾的居民在申请救助时,1、填写《市红十字会火灾家庭救助申请表》(一式3份);2、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其中,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伤10人以上的,受灾30户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其余受灾家庭,由所属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3、所在社区(村)和区红十字会审核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等。4、市红十字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即告知受理情况,项目管委会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后,及时下发救助金和救助物资。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居民户籍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突发性事件现场勘查资料、事故责任证明及财产损失等证明。如受灾者为低保对象或低收入户,需提供城乡低保对象证件复印件或民政部门低收入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证明等;3、《248365365火灾家庭救助申请表》;4、受灾影像资料。
项目联系电话:0511-85017507
C:\fakepath\248365365火灾家庭人道救助申请表.doc
备注:1、此表一式4份,消防部门、市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社区(村)各存1份。
2、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到市红十字会或区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或者到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csscba.com/)下载。